高中生晚上11点后上厕所,却被学校记重大违纪,甚至被要求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全校传阅。最近,山西朔州怀仁市一所中学的做法引发争议!
该学校德育处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事件,并表示之所以这么处罚,是因为该校有规定,每晚10点45分熄灯后,直至11点40分间,除特殊情况外,学生不允许上厕所、也不能随意走动,因为这会“影响别的学生入睡”。该校还表示,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,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。事发时,这名学生未向管理老师说明情况,所以才受到了处理。
引发舆情后,学校给出的回应是,已退还该生100元打印费。但问题的关键在这100元吗?且不说学生上厕所这样的正常需求被忽视,违背了情理。被处分后还被要求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给全校传阅,更是欠妥。这个“严重警告”应该给学校!
设置上厕所的规定,学校的初心是为了保障其他学生入睡,但事分轻重缓急,如果学校只是为了便于统一管理,就用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方式,显然太简单粗暴了!
目前,怀仁市教育局已介入,直指校方管理不合理,并责成该校作出深刻检查。
事实上,因为种种考量对学生进行莫名其妙限制的并非个例。除了对学生上厕所有要求,有的学校要求学生宿舍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,教学楼里不允许吃东西,甚至有学校不允许学生在教室和厕所里闲谈⋯⋯
孩子是人,教育是为了成全人、培养人、完善人,规则意识的养成也不是靠什么禁忌或所谓“铁的纪律”能完成的。丢失了教育者最基本的关怀和共情,注定违背了“教书育人”这四个字背后沉甸甸的分量。我们未来要培养的是创新人才,这样的“规章制度”能培养出来吗?